公司最近开始实施培训,在制作培训计划的过程中就发现培训的具体项目很粗糙,领导不考虑员工的实际需求,一切以公司业务开展为准。实际培训的课程,全部都是平时上班过程中应该要做的总结等。不给加班工资,不能调休,而且除了工作日也占用周末半天时间。员工也反应这样的行为实际是变相加班,认为占用了私人大量的额外的时间。
请问这样的情况公司是否涉及到违反劳动法规呢?谢谢!
0592Jason 2014-07-23 18:26 回复 赞(0) 2楼
楼主上述的问题表述中有几点比较含糊:
1、是为培训部或培训老师为准备培训而加班?
2、是利用业余时间对员工进行培训?
如果是第一种情况,那么正常情况是不属于加班范畴,因为这些工作本属于他们的工作职责。
如果是第二种情况,那么我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分析:
1、培训项目粗糙,领导不考虑员工的实际需求。这个领导是何许人也?培训需求调查本是培训部的工作,与哪个领导有关呢?
2、公司以业务相关的内容来开展培训工作,本属正常。而总结也属于培训的一部分,之所以一直占用业余时间来进行类似的总结,那很大一部分原因还是要从培训师身上找原因,而不是抱怨企业。
其实从楼主上面的表述中,我们可以看到这么几个信息:
1、企业规章制度的合理性、实用性问题;
2、企业内训师团队的相关问题(包括内训师的选拔机制、内训师的考核机制等问题)。
3、企业文化管理问题。
青春做饭 2014-07-23 16:25 回复 赞(0) 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