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请病假,往往事后到单位销假,但是如果一请假就是一个月,家属也不在一个城市,不能把病假条送到企业,看不见病假条就不能判定真伪,企业还需要派人到医院或者家中去探望,但是如果部门人员紧张,不方便派人前往,搞不清楚是旷工还是病假,病假薪酬是支付还是不支付?是真的病假还好,如果是假的病假,那么企业的尊严都没有了。岂容这样被耍弄?
因该怎么办才好,请大家出出主意。
丰富的单纯 2014-08-05 08:51 回复 赞(0) 6楼
首先,针对长期病假的员工,公司可以提高病假资料的要求。原先只要提供病情证明的,可以要求额外提供病历、化验报告、药费收据的复印件。需要请长期病假的疾病不是小毛病,没有化验报告,单凭医生目测询问往往不能确诊,缺少化验报告的诊断往往有问题。另外,“泡病假”的员工也不一定真会配药,所以病历上不开治疗药物,或者开了治疗药物却提供不出药费收据的,“泡病假”的可能性比较大。
其次,针对医院的病情证明,公司可以派人带介绍信去医院相关部门作一下调查,了解病情证明上的建议休假时间与其疾病是否有合理性。当然医院保护自己的医生,一般不当面说病情证明有问题,但是如果确实问题明显的话,内部必然会有警示作用。这样下一次“泡病假”的员工就不那么容易开病假单了。
查实存在“泡病假”的情况后,公司可以进一步要求对员工的疾病作核实。比如员工下次看病的时候,公司可以要求主动陪同,或者要求员工到指定的医院由专人陪同检查,确定一下病情是否真实。在规章制度完善的前提下,无故拒绝检查的,那只好按旷工处理。
不过,说着简单,处理此类事件,公司也要站在员工角度多多考虑,确实有疾病的员工要支持其治疗,查实“泡病假”的员工也要了解一下,员工为什么要这样做,说不定“病因”就在公司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