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路 2014-08-05 10:24 回复 赞(0) 2楼
问题1:签订试用期协议,算是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吗?这个单位先是签订试用期协议,约定试用期2个月,但在试用期1个月后又签订一年书面劳动合同。有何违规?
问题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这两条是否可以说明劳动合同签订属于无效,无效的话,知否支付双倍工资。
问题3:单位以试用期不合格,上述原因也说了没有通知本人参加考试,后来经本人质问才安排,但之前部门领导已口头通知辞退该员工,但又安排考试了,该员工也参加了。成绩肯定是单位故意提高考试分数结果可想而知,作为该名员工如何应对?试用期不合格是单位单方面说了算吗?依据劳动法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这条有效吗,只根据一次考试且还是本人要求质问后才延期安排考试就能定性吗?
问题4:旷工问题,单位以没有书面假条为由,但该员工确实生病有假条,只是身体原因,电话向部门领导请假了,单位也没有说不同意,但现在单位提出没有书面假条不算。但之前是部门领导和单位在该员工生病期间口头通知该员工自行辞职。请问该员工是否可以以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可自行离职,不存在旷工说法。
[微软中国1],依据工资法,无辜拖欠本人7月工资且入职至今从未缴纳保险,劳动合同没有签订,何来试用期,劳动者本人可以提出辞职,且贵单位主动以提交辞职报告书,谈心放弃等各类办法劝退本人放弃个人权益,实属逃避法律责任无耻行为,
钱磊 2014-08-04 19:06 回复 赞(0) 1楼
1、从劳动合同的规范角度说,凡是企业员工,都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2、这劳动合同就包含了试用期,企业不能将试用期独立于劳动合同之外。
3、如果是在试用期内(一般是在3个月内),企业与员工可自行解除劳动合同;但如果超过了3个月的试用期或员工在病假期间是不能随意解除与他的劳动合同。
4、企业不能利用与员工签订试用期,而想轻易地、随时地解除与员工的劳务关系。
5、企业最后一个月不给员工发工资,也一不给他交纳各种保险,这是很危险的行为,一旦员工投诉,企业将面临二倍的工资,企业也会因此受到名誉上的损失。
6、企业随意扣除员工的证件是违法的。《劳动合同法》的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总之,这企业如此多的问题,必须及时纠正,否则后患无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