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是厦门分公司得一名技术人员,在福州项目组工作,但是,在工作上得罪了客户,客户要求让A撤出这个项目。但福州只有这一个项目,所以,如果让A撤出项目,只能调到其他项目上去,地点就不会是在福州。
厦门公司得部门领导,当天就给他发了邮件,说看看A得意见,双方调节一下,看看可以调到哪个项目上,或者有什么其他得解决办法,当时A说晚会儿再回复领导。随后,第二天A这边也没有动静,后期尽有将近半个月得时间,A没有去项目组上班,也没有跟公司联系,邮件也不回复,等同失去联系。
想问问,这样得情况,公司可以跟A解除合同么?是否需要支付补偿或者赔偿?A在公司工作有大概将近两年得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