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朋友,现在是公司中层管理者,由于工作内容涉及公司机密,所以公司要求他签订保密协议,并且每月上交保密金,这部分钱从工资里面扣除,等到离职的时候再一起给他?关于扣保密金这个一项只是口头说的,实际每月也扣钱,但是没有书面说明?
公司这样做合法吗?对于我这位朋友现在应该做些什么防患于未然?
钱磊 2014-08-14 15:16 回复 赞(0) 2楼
给你发份材料,你看看:
企业的保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 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五条 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二、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六条 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7、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七条 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损害。
第八条 公司秘级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2、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书级。
第九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责任与处罚
第十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10元以上500元以下: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十一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1、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Jacinthehyz 2014-08-14 1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