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yy7637 2014-08-15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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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这种情况在我们公司是雷同的,作为人资的我们宁可自己辛苦麻烦一点,两位股东都不能得罪,在汇报工作的时候两位均有知晓权,只不过大股东管行政人事,那签批权就在大股东手上,有需要签批的材料肯定找大股东,但在签批前可以先和小股东汇报一下,听取他的意见,修整后再汇报到大股东处,如大股东没意见就签批了,如大股东有意见,首先汇报时需沟通告之小股东的意见,听取大股东的最终想法后重新修订,待大股东签批完后再汇报至小股东知晓。这个过程虽然麻烦,但大小都不会有意见,在操作过程中还要能分辨事情,针对大小股东的利益关系,考虑哪些该汇报两头,哪些只能汇报给其中之一,这个需多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