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有一位销售岗位的员工2006年10月进入公司,2009年初起因为骨癌开始病休,一直到现在公司一直按月支付其基本薪资(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缴交五险一金,如果现在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希望有一个人性化一点的方案,请教大家,该怎么处理呢?
tjhrls 2014-08-26 18:27 回复 赞(0) 1楼
如果解除,可以按照医疗期规定进行解除,即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可以解除。但在解除时注意以下几点:
1、补偿要到位包括解除合同补偿和患病医疗补偿(前者的100%),最好在补偿的基础上有工会或公司出面在给一些补助(一次性发或按月发),当然这是法规之外的事情,是公司情况而定。
2、政策要讲清楚,比如:享受失业保险政策包括标准、期限等,享受医疗保险期间的医疗待遇,失业保险待遇享受情况等
另外,感觉你们公司还是很不错的,既然已经病休5年了,了解一下病情,如果所剩时间不太长也可以不解除,即使解除我相公是亦是可以理解的。
echoharger 2014-09-01 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