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笑鹰 2014-09-04 11:10 回复 赞(0) 1楼
你这个问题涉及几个问题,逐一回答,但其中有牵涉很多法律最好咨询下律师:
1、重新签订劳动合同问题:首先员工在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受法律保护,如果合同执行中出现重大变动导致合同无法继续执行,契合和员工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法41条》。如果工作变动不大就没必要,而且重新签订对企业不利,劳动合同重新签订次数会累计,如果是已经签订过两次,那么这次就得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根据工龄问题,如果员工工作是持续性的,我个人认为工龄应该持续计算,我看了企业破差法等类推的,这点应该问下律师。
3、工资不足额发放问题,这个直接劳动部门投诉,就是破差,企业清算第一支付也是员工公司和法定福利。
4、集体辞职,我没有听过,我想如果有工会,我想这个问题工会出面会更好点。
amandajingjing 2014-09-04 11:47 回复 赞(0) 5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