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一家搞建筑的国企,工地遍布全国7、8个省市。现在面临最大的问题就是如何协调员工休息的问题。我们领导是一个非常注重生产的,只看效益,但是对人文的管理很弱,所以在各种休息的时候出现以下问题,我不知如何综合解决:
因为重视生产,要求工地不休息机关相关部门就必须在双休留人值守,所以机关很多部门人员都是单休,而且没有加班费,工地因为有施工季,冬季北方工地大部分员工就处于冬休状态,相当于调休日常公休了,机关各部门人员又处于年底备战各种报表阶段连单休都无法实现。而且冬休考勤混乱,各项目部经理为了不让员工受损失考勤全部是全勤,工地又远无法考证人员回家休息还是上班工作,除了法定节假日领导给予加班费发放,其他公休一律没有,而且调休还混乱,我现在一团乱麻不知道如何调整冬休、公休、还有外地回家探亲这些假期的制度。原本想问领导呢,但是还是想拿出方案再找领导定夺。
个人初步设想:机关日常双休如无法保证,一个月内给予调休4天,不累计。
规范冬休和外地探亲(但是如何规范大家有没有好办法),全部可以抵消日常休息的调休,即合法又节约成本。
对于节假日值班人员发放加班费领导又觉得加班费太高,所以值班人员没有工作纯值班的又不给发钱,很纠结很纠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