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一家制造企业,员工上班出现工伤公司会帮员工申请工伤,但是不让员工做工伤评级认定,等员工出院或者康复后就叫其签一份自愿放弃工伤伤残鉴定声明书,公司认为员工做伤残认定会对公司不利。如果员工坚持要做伤残认定公司会以各种借口说服员工,并以辞退做要挟。
请问:员工做伤残认定对公司有何影响?员工要做伤残认定要怎么说服公司?
沙燕飞 2014-09-17 11:57 回复 赞(0) 3楼
员工享受工伤待遇,涉及费用的支付分单位承担和社会保险工伤基金支付二部分:
1.企业支付的项目有:
①工伤医疗费的社保工伤基金未报支部分
②停工留薪期工资
③住院期间的伙食费、交通费、护理费(企业未派人护理)
④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2.社会保险工伤基金支付的项目:
①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②住院伙食补助费;
③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④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⑤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⑦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⑧因工死亡,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⑨劳动能力鉴定费。
由于目前工伤认定后对伤残鉴定没有时间限制,所以不理解你司的做法,因为后面员工随时可以申请伤残鉴定,并要求企业承担相关费用,如果参加保险,大部分的费用是社保承担。举一个例,我司的一个六级伤残,04年时处理,三个一次性为8.8万,到现在是差不多40W ,你认为这笔帐应该如何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