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案例:
我们公司有名员工8月28日受了工伤(右手小指骨裂)。截止今天一共花了586元。今天复查结果骨头还有一点没有愈合,但已结束医疗,只需时间恢复。该员工没买社保,我们是通过劳务派遣公司买的商业保险,并签订了合同转派给我们公司的。现在该员工已无意工作下去。(给他安排保安轻松的事也不想做),打算找我们做出赔偿再辞工。现在我们公司给他停工带薪,医疗费用由劳务公司处理(拿资料去保险公司全额报销)。该员工想要其它赔偿(提出支付他6个月工资,就不在追究)。不然去申报工伤,做伤残鉴定。我跟劳务公司说明此情况,他说根据他多年经验五百多元治疗的伤应该不会落下残疾,如果跟他协商同意补助1000元以下就算了,不然让他自己去做伤残鉴定,我们公司不用插手,鉴定结果出来该怎么做就怎么做。
请问这样合适吗?如果作为HR的你会怎么处理?具体流程我也不太懂,不知道要不要去劳动局和医院咨询以下,确认这种情况会不会构成工伤?还有申请伤残签订前一定要做工伤签订吗,应为到9月28日就要满1个月了,不知道会不会耽误?
我们公司就我一个人事文员(之前有个人事主管,但已离职了),所以我现在是孤助无援,第一此遇到这种情况。若各位HR有什么建议请帮忙指点一下,小女不胜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