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50人)离职率很高,我也是刚来公司一周(中秋后入职的9月9日),就已经有3个人向我提出辞职,更可怕的是这里更换人事的频率非常高,现任的人事经理怀孕了请产假(8月中旬请假),老板不满意她的助手(8月下旬)劝退了,然后我就进来了,没有人给我交接工作,只有几张文件写的待办事项以及工作说明书。
一周后有个8月份自离的男同事(以下称A同事,该同事是正式员工)过来要求结工资,说说他的情况:他是做营业员的,他有跟部门经理口头辞职,经理说安排时间跟他谈一下,只是经理一直没时间找他谈,然后月底写了一份辞职书,就交给部门主管,主管说帮他搞定,但是那张纸一直没交上人事部,人事助理也知道他想要辞职,只是辞职书没交上来,助理就走了,然后8月31号那天,A同事就把工作交接给部门主管,(8月期间的人事事务由财务经理兼),主管只是口头上告诉了财务经理,财务经理没收到辞职书,她也没做什么后续工作,于是这个事情就不了了之,9月上旬,我来了,一直都不知道这件事,直到9月17日,A来了公司,要求结算工资,还拿着交接单以及辞职书到门市找主管签字,我知道这事,就叫主管不要签字。然后A就找我了,我以他部门经理请假回家(销售部经理父亲去世了,请丧假,国庆之后才回来)为由,缓一下,告诉他等经理回来再通知他过来处理。
请问:应该怎么处理这件事,老板态度表示工资不发,那我怎么做才能既符合老板意愿又没有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