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相:我说的“现在迟了吧”就是指的在转让之前有所预算,现在怎么解决,还能做到补发奖金吗?可以的话,和员工协商解决呗,另外和接收单位协商一下,劳动合同是否只做劳动合同变更,那就不用做解除了,你要是做解除,补偿金的问题又出来了。换句话说,劳动合同不办理解除,相对来讲给“年终奖的问题”又有可能给予缓解,就不会有那么大的压力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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