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劳动仲裁法的规定,除非因未购买社保为由,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否则,劳动仲裁处是不受理社保相关业务的。
所以,你这种属于缴费基数的争议,劳动仲裁一般是不会受理的。(不排除各地政策不一样,至少在我的城市,我已经咨询过仲裁机构,对方很明确的表示,只要企业有买社保,基数是多少她们是不会管的)
2、至于缴费基数的问题,可以向社保局、劳动监察大队、地税局投诉。至于对方给不给受理,这个就难说了。
就当前的环境而言,政府也知道企业如果全额缴纳,那成本企业很难承担,所以他们关注的是企业是都有缴纳社保,至于基数问题,基本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