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辰love莲莲 2014-10-30 16:47 回复 赞(0) 4楼
入职之前就应该做好相关约定:例如书面承诺无重大疾病史,如因重大疾病影响工作可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劳动关系从用工之日开始建立,有1个月时间用来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无论期间是否签订,劳动关系是成立的。
想要解除劳动关系就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条例执行,证据很重要。
既然已经开始试用,又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乳腺癌不符合录用条件,不能因此解除劳动关系,“本来就是一场大火,公司又何必火上浇油 ”。
建议:1、给正常医疗期,发放生活补助;停薪留职;或者先离职等病好之后再行入职;
2、立即完善新员工入职的相关制度,书面明确无重大疾病史等等内容,入职前必须提交体检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