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泽强 2014-11-27 14:08 回复 赞(0) 1楼
既然执行了不定时工作制,就该放弃“定时”的念头,改以合理的绩效考核控制员工
应当有这样的思想觉悟:但凡申报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都不打算从“他来上班”这点上得到效益,而是从他24小时居无定所,不断奔波中得到收益
相对低的底薪+诱人的业务提成,可以说生来就是为不定时工作制服务的
与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不妨建立一种“合作伙伴”关系,而不是“直线上下级”
其次,控制不定时工作制员工既然要从提成和绩效下手,就要掌握先进的绩效设定和考核办法,尽量杜绝低报保底,或高报作假——比如采用U型摘苹果理论,就可以一定程度控制绩效目标的合理设定,同时不乏业务积极性
最后,只要绩效控制得当,业绩承诺诚信兑现,就不要担心不定时工作制员工“利用工作时间打理自己小九九”,人家有余力干自己的事,是他本事——而你在绩效考核上放任这种余力,是设计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