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和wang 2014-12-04 22:01 回复 赞(0) 3楼
需要支付。
用人单位为了降低用工成本及实际需要,在某些岗位聘用无需缴纳社会保险金的退休职工任职,应当说也无可厚非。但在实际用工过程中,用人单位应当了解到退休返聘职工应视为与用人单位构成特殊劳动关系,按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执行三方面的劳动标准:第一,返聘职工的工作时间和其他劳动者一致,超过法定标准工时的,返聘职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第二,返聘职工享受与其他劳动者同等的劳动保护。第三,返聘职工的劳动报酬受到最低工资标准的限制。
但是,双方当事人可以就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等其他劳动权利义务协商约定,而由此发生的劳动争议不再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调整。所以,也要看你公司前期有没有和他签订不支付加班费的协议,如有,也可以不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