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泽强 2014-12-23 10:49 回复 赞(0) 1楼
现在有不少的企业对于达到了退休年龄的员工进行继续聘用,但如此行为却存在不少的问题;
1:达到了退休的人员,若需聘用其,不能再签订《劳动合同》,而是需重新签订《返聘退休人员协议》;
2:若发生了纠纷,不适用《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而是直接适用《民法通则》及《合同法》;也不能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而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超诉讼。
3:由于已达到退休年龄,所以社会保险系统自动锁死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不能参加社会保险,如此一来,如果继续聘用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就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如发生工伤,只能由用人单位全额“埋单”;若发生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有关医疗期的享受,工资福利待遇以及非因工死亡等等问题的法律适用问题;如果用人单位事前没有搞清楚或事前签订合适的协议,则存在不小的风险,
4:为避免双方因在执行合约过程中发生任何的纠纷,签订一份合适的或可行的返聘协议,显得更加的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