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 2015-01-05 09:23 回复 赞(0) 2楼
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他的资产是总公司划拨的,领取了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经营、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当分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时,可以要求总公司负责,在劳动争议诉讼中,如果与分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在申请仲裁时,往往是分公司总公司一起告。
如果你们公司却属分公司性质,可以直接要求总公司承担工资支付义务。
老板的外债与公司的外债不是一个概念,除非这是一个个人独资企业。可能是你们的分公司是挂靠或是内部承包制,无论何种制度,只要是总公司、分公司的关系,就可以一并提起劳动仲裁,或是到总公司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