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目前在一家物业公司上班,员工主要有客服和保安。两类员工都是上六休一的,平时主要是排班轮休。
前两天元旦排班遇到一个问题:因为员工是轮休的,有的员工轮到1月1日值班,那我们正常核算加班费,这个没有什么问题。有的员工轮到休息,那休息日和节假日就在同1天,员工要求多补1天休息,但是领导说不用补。现在员工一直在问这个事情,我应该怎么处理,补休和不补休分别有什么依据么?
nanacaicai99 2015-01-05 18:58 回复 赞(1) 1楼
看得不是很明白。是元旦休息的员工要求多补休1天吗?
员工提出这个要求是什么原因。看理解,应该是认为元旦本来就是节假日,本来就是放假的,不算数,所以要求多休一天吗?
我们公司也是轮班的,提出以下意见,你看看是否可行:
1.服务类的企业,上班时间一般都是实行“综合工时制”,但是“综合工时制”需要申报劳动保障部门审批同意后,才能执行。所以平时就不存在周末上班按1.5倍计算加班费问题。
2.你提到的人员排班上班轮到节假日时,加班费按3倍兑现给员工,也是正确的。而在元旦轮到休息时,就算是正常休息,不存在另外增加1天的休息时间。
3.休息员工提出异议,是否因为元旦上班员工加班费较多,心生不满。如果有这个原因的话,可以采取在节假日轮流安排员工加班。意思是 比如元旦是A上班,那么清明就是B上班,五一就是C上班。
要注意的是,即使采取综合计算工时制,月工时也不能超1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