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urumiyeung 2015-01-20 09:49 回复 赞(0) 5楼
社保这个话题,是规避不了,因为社保具有强制性,双方这样协商不买社保是没有用的。如果员工‘闹’‘事’,之前的都要补缴,除非员工不‘闹’‘事’。但涉及到员工本身利益的,离职后才有好看的。
S_1323240113 2015-01-20 15:30
苝峸莂冋眸彡泩琥珀脃 2015-01-20 09:45 回复 赞(0) 4楼
老总推荐的人,老总一走,他就搞事,是甚么原因呢?一般情况下,老总走了,这个人肯定也有要走的觉悟啊。
不太理解五年的兵龄和补缴社保有什么关系。
单纯只是说这个事的话,厨师算是公司的正式员工么?厨师啊,保安啊,保洁啊,是不是和正常员工不太一样。
当时不缴纳社保应该是没有签订甚么东西的吧。在我这,要补缴这么长时间的社保,社保局是不受理的,必须经过劳动仲裁,拿着仲裁结果,劳动局才会同意给员工补5年的社保的。
S_1323240113 2015-01-20 15:29
云水禅心R 2015-01-19 17:18 回复 赞(0) 2楼
其实,一般员工不会去搞事的了。
第一,你们把社保当补贴给他了,一定要留证据;
第二,社保补缴就补缴,这个公司要出钱,员工也要出个人部分,他不一定这么愿意的;
S_1323240113 2015-01-20 15:11
薛晓刚 2015-01-19 16:55 回复 赞(0) 1楼
好友公司目前的问题相对棘手,在员工入职5年中没有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员工现在可以与公司解除合同,并要求公司补缴之前应缴但未缴的社保。不知公司是否与其已正常签订了劳动合同。
如果员工同意将每月社保的金额以工资形式补给个人,这样的风险也是存在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是公司和个人的义务,不能以其他理由替代;
公司若真的以工资形式补给个人,员工一旦反悔,最后遭受损失的还是公司,即便有员工的签字,在仲裁局那边也是不予认可。
这件事的解决办法是好友将以后有可能产生的纠纷以书面形式呈交领导进行审批,领导答应了那就以工资形式补给个人吧。
S_1323240113 2015-01-20 1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