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近日刚到一个公司就职人事专员一职,遇到一个事情,想要问问大家。
我们部门有一个老员工,一个人事经理,再一个就是我了。因为人事经理是空降的,之间两人也没有很好的沟通,人事经理刚来半年,两人也不是很合,老员工感觉人事经理不做事,对公司也认识不清,刚来就裁了人,老员工主要是行政人事,有很多少杂事,公司也算是半个家族式公司。经理就感觉这人不配合他工作,什么事情也不报备,前些时候也做了错事,用了点私权,但当时因为人事部就一个老员工一个,当时也没有招来人。所以也没有辞退。
我来的时候也不知道这些事,工作不到半月,就被通知要接手老员工所有的事情,经理也要把老员工辞退。这两天就因此事吵了起来。经理让其写辞职申请书,老人认为是经理辞退的就不写,还要求其赔偿一个月工资,并交保险。
说实话,这样的交接我也很被动,我们三人一个办公室也很压抑,但是就此事我就没有发言的,也不认为我有什么发言权。
就问一个我这样做对么?经理的做法是不是有不妥之处?老员工的要求合法过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