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未育,大学毕业就在本单位工作,至今4年了,去年流产后身体一直不好,因为人事经理离职,领导还把工作压我身上,期间各种狗血事情也就不说了,目前公司三百多号人,没有人事经理和人事主管,含我在内就3位专员,其中一位怀孕(是领导的亲信,每天上班其实不做什么),我已决定离职,但领导不批不放,说招人但实际也并未真正招人,我还不想闹得太僵,希望能1个月法定的时间离职,但他现在就不批,我知道法定的话我一个月可自动走人了嘛,但以后见面未免尴尬,怎么破?
释乐儿 2015-03-03 14:20 回复 赞(0) 3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就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而且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可。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中也指出:“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
从网上找到的,做个参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