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说,他在去年11月休年假时,临时接到部门经理的通知要做紧急的工作,就在家里把工作完成了,也没有休息,部门经理答应他,让他以后再休。
但是此事没有任何人通知公司。公司把员工年休假的车票都报销了。
2015年2月8日员工放假回家了,没几天部门经理辞职了。
员工过年后没有按照规定的上班时间来公司,给办公室主任发短信,由于买不到回来的车票,请公司领导批准晚回来。半个月后,补的请假单上写的年休假。
公司才知道他年休假没有休,但是现在已经没有人去证明这件事了,此事应该怎么办?
murasakikaze 2015-03-18 17:10 回复 赞(0) 1楼
我认为首先可以联系之前的部门经理,了解相关情况。
如果未能联系上部门经理,无法证实员工所说内容,可以结合员工的平时在工作中的表现,请示领导,与员工进行协商。如果休假日期较短,建议从员工的角度考虑,下不为例。
最后结合公司的相关规定,书面告知公司员工在发生类似情况,需要进行说明报告,并在相关部门进行记录备案,否则视同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