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5日,某QQ号备注用总经理的名字申请加为我的好友,我同意之后,过了两天,对方在QQ上以总经理的名义跟我要通讯录,我提供之后,对方又说要出纳加他为好友,他有事安排。我电话联系了公司出纳,让她加他为好友。对方以总经理的名义让她往某个账户打钱。结果后来发现这是一场精心设计的骗局。公司损失6000元。
问题:1、“我”在这个事件中应负什么责任?2、公司对当事人“我”怎么处罚?盼牛人解答。谢谢。
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 2015-07-06 16:00 回复 赞(0) 2楼
这种诈骗手法之前新闻报道过,甚至有盗取你的QQ后再改名诈骗的,更难以识别。
现在电信诈骗手法层出不穷,要求公司人员必须时刻保持着警惕,对于钱财的事情,必须当面或电话确认后才能操作。
对于这个事情的后续处理,应当由你对公司进行赔偿,因为是你的不谨慎导致的公司财产损失,当然,这个钱也可以由公司承担,对你是开会批评还是书面警告,或是直接辞退要看老板的态度了。
如果在你补偿后,公司坚决辞退,我想公司这样做是难以站住脚的,即,如果你提起劳动仲裁的话,公司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