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的发展过程中,有两名高管(公司的老员工)(同时也兼任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职务)已不能适应公司的发展要求,不能胜任现岗位,公司内部也无其合适的其他职位,若公司想淘汰这两人,如何处理合适?
洪锟 2015-06-29 14:06 回复 赞(0) 5楼
高管,兼任董事/监事会职务:不能视同一般高管处理。
信息不明确的地方:能进董事会或监事会的人员,其背景或身分是什么要明确,是纯管理岗位还是股东之一。这要区别,董事会与监事会的人员,离职或不再任该职务的程序与处理方式有别一般高管。要按照章程来。
另外,是免职,换岗,还是要求离开公司,其情况不同处理方式不样。简单说到这里。
洪锟 2015-06-30 09:03
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 2015-06-29 13:58 回复 赞(0) 4楼
高管的去留一般不是HR的工作范畴,是也就是办理相关的手续。
对于其去留是老板直接决定的,一般也是老板亲自与他们谈,高管与老板达成一致后,HR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当然,存在有的老板不好意思开口,让HR去处理这样的事,HR正确转达老板的意见即可。
一般来讲高管离职也没有几个要求补偿金(除非老板主动给)的或是回头告企业的(除非他们对企业有很大怨恨),他们还是注重自己在行业内的口碑的,再说补偿金对他们而言,确实也是小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