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前段时间请了个员工,该员工在上班期间经常迟到早退,并且接私活,多次被领导撞见,交下去的工作以复杂为由,能拖则拖,最后领导以员工工作态度消极为由,直接把员工辞退。现在员工不服,索要两个月赔偿金,部门老大的意思就是给他几百块,火速解决。这个员工的意思就是,我在职期间只要是老板吩咐的,不是主要职责范围的工作都有做,做点私活也是纯属帮忙,缓解生活压力,没耽误工作,没有功劳有苦劳的样子,而且你公司说都没提前说就把我开了,很不服气。现在老板让我去解决这个事情,我觉得几百块块有点少,怕员工不服,老大又觉得是他违反章程在先,损害公司利益。我现在真不知道该怎么解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