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 2015-08-25 16:16 回复 赞(0) 2楼
1楼说的正确,上下班途中非本人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身亡,视为工亡,除肇事方赔偿外,可以享受工亡待遇,即双赔制。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57万多,还有其他项目:丧葬费和抚恤金(如1楼所举)。
如果没有缴纳社保,工亡赔偿均由企业承担,如果有意外险,先由意外险赔偿家属,如果不足工亡总额的,企业继续承担,即,买了意外险,企业能够少赔偿一点,但家属仍是按照工亡总额要求赔偿的。
复兴之路 2015-08-25 16:02 回复 赞(0) 1楼
2011年1月1日起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体列举了六种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其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按照有关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所在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如果职工被认定为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中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4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8844元,这意味着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数额将高达5768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