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私人企业,但是注册的是合资性质。单位人数200人。公司动态来看,差不多今年12月份解散。但是对于员工的补偿问题存在众多疑虑,希望专家帮我们分析一下补偿方法::
1、2011年3月份入职,签订了2次劳动合同,到期时间2016年3月底;
2、也有的员工是签订了3次以上的劳动合同,到今年12月底到期。在单位工作超过10年。
3、单位给投缴五险,但是都是按照保险基数来投缴的。没有公积金。(公积金是必须缴纳的吗?)
鉴于以上情况,公司应该怎么补偿?我们自己也有研究过,但是还是希望有专家再给我们指点!感谢
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 2015-10-21 14:46 回复 赞(0) 3楼
私企,尤其中小企业,企业解散给补偿的不多,即使给,一般也不会按照法律规定给补偿,甚至一些企业,根本不会履行法律的公司解散程序,而是通知员工不上班了,企业他就那么放着,企业走法律的解散程序很复杂。
公积金与社保都是强制的,国家有明确的规定,只是如1楼所说,民不举官不纠。
其实你们可以与老板商讨一个折中的方案,即按照工作年限给一定补偿,也不一定按照国家规定的N的标准给,而是有一定的缩水。
当然,老板能够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执行就更好了,基准就是1楼所说,担心的是老板看到补偿金额巨大,反倒一点也不给补偿了,员工也没有什么太好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