妍雯 2016-03-01 11:10 回复 赞(0) 3楼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该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合同终止,不需要赔偿;
但根据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第三十三条,有下情况之一的,合同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的;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3、已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合同明确按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终止合同的,甲方应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公司与员工签订的为有效合同,以合同约定为主,因此需要赔偿,但可与员工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