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niejian 2016-05-28 11:39 回复 赞(0) 4楼
首先公司对解聘员工的补偿了,那在职的员工肯定也会知道这事情,还要告诉现在员工的薪资不变,而且工资构成里已经包含社保,在职的员工能不反对吗?!入职的时候就没说,偏在这个节骨眼上才说,公司这样做不是在挖坑给自己跳吗?
然后也提及到要准备签订劳动合同,那是重新签订的?还是补签?如果是补签就说明员工入职的时候没有跟签订劳动合同,那又多了一个法律风险,没签订合同的每月要支付两倍工资。如果是重签就没必要签入职那天的日期了,现在的人对签订合同很敏感,即使是一个日期,他们就是觉得企业在维护自己利益而损害他们利益,只会引起他们更多的疑虑,然后去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
这事情HR拍不了板,只能执行任务,但执行任务时有阻碍就只能先听听他们的意见,多了解他们的想法。然后把事情总结汇报,并把公司将要面临哪些法律风险、损失都列出来;如果你有建议的可以提出你的建议,让老板参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