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用人部门调整操作流程,员工不能胜任工作,且公司又不能安排新的工作,经双方协商,未能达成共识。现公司未安排工作,员工照常出勤,公司方该按何标准付工资?
Tiana姜 2016-06-29 16:29 回复 赞(0) 2楼
1、用人部门调整操作流程,导致员工不能胜任工作-------能提供证据吗?怎么不能胜任?
2、员工不能胜任,公司有没有合适的工作安排该员工,协商未果----协商了什么?建议,举证说明他不能胜任岗位,让员工主动离职,所举证无法说服员工,那就n+1进行赔偿;
3、协商未果,公司未安排工作,员工照常出勤,怎么核算薪资---员工未离职,属于公司员工,正常出勤,肯定要正常算工资。
这种情况下,人力资源需要和领导说明情况,要么给钱走人,要么安排新的工作,不然只能维持现状,但是时间久了,就给了员工散播“谣言”的机会,对于企业那些想走不走的员工,又提供了负面的“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