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在的公司属于某集团下属分公司,我们分公司所有的人事变更都需要经过总公司的审批才可执行,这个月,我遇到一个这个问题:我们需要新增一名研发人员,在提需求表给总部审批的过程中,有一位合格的应聘者,通过分公司层层考核,符合要求,确认可以录用,公司这一岗位同事休产假,急着用人,所以就直接通知办理入职手续上班了,可是总公司那边的人员需求表批下来之后,时间在新员工上岗时间之后,让我很犯愁,因为如果按实际到公司时间写入职日期的话,显得对总公司领导很不尊重,但如果不按的话,该如何处理其薪资的核算。各位同行,有碰到过这个问题吗?该如何解决会比较妥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