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提前一个月邮件报备了离职,一个月后该公司未招聘到新人事,不给朋友离职,请问合理吗?
1.朋友是邮件报备的,领导并没有回复同不同意之类的,这个是否有影响
2.老板说因他未在这一个月内招聘到合适的人选,导致无人交接,所以在朋友的离职手续上不签字
人瑜 2016-07-19 18:02 回复 赞(0) 2楼
1、朋友的做法欠妥,离职报备并不等于离职申请,如果他的离职报备得不到公司离职流程的支持的话,这类离职报备是没有作用的,除非公司制度有规定离职申请有邮件报备即可,那么离职申请尚且成立,不需要邮件回复,只要证明邮件被查看即可,一个月后公司不能有任何理由阻止员工离职,离职属于员工的权利,受劳动法保护;但如果该朋友不是按照公司规定流程递交的离职申请,邮件报备离职得不到承认,那么邮件查不查看回不回复都没作用。
2、公司如果是因为没招到合适人选而不让员工离职,这个理由也是不成立的。在正常的劳动关系中,提前30天申请离职,员工是可以离职的,公司不能阻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