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公司半年,刚开始做的是行政岗位,公司不大,做行政也兼负责一些人事和财务的事情。接任行政是由于原来的行政A休产假,5月底后我转岗,行政事务交接回原来的行政A。
今年年初公司安排员工体检,当时的体检事务由我负责跟进,恰好有几个员工在体检的时间需要出差,咨询了经理意见并经其同意后我发了通知说出差的同事回来后补体检。现在体检已经完成了,我也转到了其他岗位,出差的同事回来了,向行政A咨询补体检的事。而A向他们表示,按照公司惯例,错过体检的同事是不能补体检的。出差的同事又找我,对质补体检的通知。我已经转岗,行政的事务都已经交接,更不好直接向经理汇报这个事情。
在我个人认为,这几个员工错过体检是由于公司安排的出差导致,并不是因为个人过错,既然体检是公司全体员工的一项福利,就要公平对待才是。尽管A表示不能补体检是公司惯例,或者说也是出于公司利益的着想。在这种情况下,我应该为员工争取福利,还是站着公司的立场为公司着想呢?然而如果因为一两个人的体检费失了员工对公司的衷心和满意,那岂不是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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