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是这样,总公司在北京,现在办公地点在A处。
1、今年在江西建立了基地,挂牌成立了另外一个公司,总公司要求有一个部门整体要搬到江西,到这个公司上班,劳动合同可以继续可总公司签,也可以和新的公司签。总公司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愿意去的在原来基础上增加各种补助,不愿意去的继续留在北京进行调岗,待遇不变。
2、总公司的办公室地点也由A处搬到B处,相聚10公里左右。除了到江西基地上班的人,其余全部到B处上班。
现在公司会有什么风险啊?如果这些人不愿意去江西,也不愿意调岗到B处上班,公司需要赔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