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教大家一个问题:
朋友2016年3月14日入职A公司做文职工作,面试时答应入职就给交保险,至今一直未给交保险,现在怀孕公司说业绩不好资金周转不灵为由,想给其降薪甚至是辞退,员工本人不同意,按法律程序,公司应该给员工什么样的赔偿?具体金额是多少?
1、公司属于无理由降薪。
2、劳动合同一直未签定,保险一直未给交,享受不到的生育津贴公司是否应该赔偿?
3、怀孕员工直至哺乳期结束无理由辞退,应该给多少赔偿?
如果公司辞退,员工共得到多少赔偿金?
jerryhappy 2016-08-17 13:51 回复 赞(0) 5楼
谢谢各位的回复,追问:
1、员工可以申请非法辞退的双倍补偿(是从入职之日起至今的双倍工资?)+不签合同的双倍补偿(也是从入职之日起至今的双倍工资),还是这两种情况只能得到一种双倍?
2、被辞退之日到哺乳期这段时间的工资补偿,生育津贴是不是也应该进行赔偿?因为员工无违纪是非法辞退的。
3、如果公司因业绩不好,资金周转为灵为由给该员工降薪,员工不同意,应该怎么办?
4、如果仲裁,员工个人应该准备什么有效材料?
上林 2016-08-17 10:42 回复 赞(0) 4楼
乖小虎 2016-08-17 10:34 回复 赞(0) 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