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之前招了个人事经理,只做了2个月,高层觉得他不合适,所以决定辞退他。但是弄到最后,他说即使在试用期,如果公司没办法举证他不胜任,就要赔偿,我们咨询了相关法律单位,结果也是这样的,最后,虽然他还在试用期,只做了2个月,我们赔偿了他额外一个月的薪水。
请问各位大咖有没有遇到过类似情况。以后要怎么避免?因为高层觉得这位经理积极性,主动性不强,没有办法做到公司预期的KPI,培训的建设。而这些,是很难举证的。律师说,必须要当事人确认签字才算。
试用期内不合适 ,用人单位怎么做才可以避免赔偿或避免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