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 2016-12-09 10:02 回复 赞(0) 5楼
国企、外企很少对怀孕的员工解除合同,但在私企里,还是存在的。
我想她是否因为公司想解除而做试管婴儿,这个未必,怀孕生孩子对于工作重要多了,无论什么企业性质,都应该宽容一点,担当一点,不要老想着降低成本、减少负担、向后影响,这种人为关怀的价值,也应该考虑进去,遗憾的是好多私企老板,真的没有什么情怀和担当。
而对于一般家庭而言,生育报销和生育津贴还是笔挺大的钱,能与人方便就与人方便。
而且她还能够提供病假手续,管他是什么病因哪,正常按照病假处理即可,三期期间一般不能适用医疗期规定。
如果公司强行解除,如果我是员工的话,我不会主张经济赔偿金,我会主张恢复劳动关系,支付解除期间的工资,补交社保、公积金,如果因为公司强行解除而无法领取生育报销和生育津贴,全部由公司承担,如果恢复工作后,公司再解除,此时再诉要求经济赔偿金,这样,员工可以争取更多的利益。
是否要养到三期结束,这倒未必,等她报销完毕生育津贴,此时可以和她协商解除,应该容易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