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一家连锁酒店,员工是前台接待,在上班期间与客人发生冲突,并被客人打住院,在公司出面要求私了时,员工要求起诉,结果对方听说要被起诉也提了诉讼,告公司员工将其做的试管婴儿打流产了,要求赔偿三十多万,这是今年四月份的事情,截止现在仍然未处理完成,现在上到了中院。近期员工找到公司要求公司也给其赔偿,在事情发生时,该员工有近一个月工资未领,同时从公司以借取的形式借款伍仟元看病,那现在员工要求公司赔偿我们应该以什么为依据核算赔偿呢?(公司未签劳动合同,也未给员工上社保,所以不想走劳动仲裁)请大家帮我支支招吧!
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 2016-12-15 16:27 回复 赞(0) 9楼
一审判决是怎么判的?
是否认定员工是履行职务行为啊?如果是认定履行职务行为受到的伤害,应当认定成工伤,如果你们没有工伤保险,他的医疗费用应当由公司承担,如果工伤可以定残的话,还需要支付相关补偿。
既然这个事已经走了法律程序,建议等到中法的最终判决结果,根据判决结果来确定相关责任。
另,工伤是否可以定级,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确认。
wayne4real 2016-12-15 12:17 回复 赞(0) 7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