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 2016-12-16 16:02 回复 赞(0) 2楼
其实主要的风险还是一旦发生工伤事故,他交纳的工伤保险不能使用,相关的费用及后续赔偿将都有你们公司承担。
有的公司需要一些有资质的人挂名,在形式上要与这个公司建立劳动关系,这个公司负责交纳社保,有的挂名公司会给挂名的人一些钱。
现行劳动合同法认可双重劳动关系,但是通常同一城市却无法交纳两个工伤保险,而只有发生工伤事故的单位和交纳保险的单位一致,才能申报,所以产生了这个矛盾。
建议你们和大领导说明下,争取他把保险转过来吧,如果实在不能转,让他写个承诺,因社保交纳及社保待遇发生的纠纷,由其与实际保险交纳的单位协商解决,与你们公司无关,也要把这个风险告知他本人,最好是交纳社保的单位给他承诺,有了不能报销的工伤事故责任由他们承担。
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 2016-12-16 16:20
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 2016-12-16 1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