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1请问如果公司员工一整月休病假,请问他的病假工资如何进行核算,是应发工资的80%还是实发工资等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由于社保中的养老是需要员工累计缴纳15年后才可以办理退休的,如果员工参加工作已缴纳10年,中途中断缴纳,事后如果补缴是个人进行全额补缴还是通过社保代理公司进行补缴?哪个对于个人来说相对划算?
以上两个问题盼各位大侠帮忙指点,谢谢
TeemoLi 2017-01-14 17:37 回复 赞(0) 1楼
1. 病假计算系数按照以下方式确定:(1)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
①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②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
③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④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⑤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2)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
①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
②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
③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2.代缴相对划算,个人缴费用贵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