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鹜落霞齐飞 2017-02-07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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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以标准工时制来说,1号元旦是法定假日,为带薪工作日,1号周日又是法定休息日,放到2号休息(相当于2号为法定休息日)。3号-6号、9号-13号、16号-20号、22号-26号为法定工作日(22号周日与27号倒休,22号上班、27号休息),计19天。28和29号的法定休息日放到1月31号和2月1号休息,28、29、30是法定假日,应计算为为法定计薪日。综上,法定工作日为:3、4、5、6、9-13、16-20、22-26,计19天。法定计薪日为:1、3、4、5、6、9-13、16-20、22-26、28、29、30,计23天。
郭晓敏 2017-02-07 11:46
@孤鹜落霞齐飞:标准工作时的话比较好理解,主要是我们是上六休一的,其中周六也是计薪日,是不是在法定计薪日上再加上1月份的4个周六呢?也就是27天?还是用31天减去1月份的4个周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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