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becca霏 2017-02-26 0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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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我认为此案重点有两个:主重点是请这个员工离开公司,次重点是是否经济赔偿。围绕这两个事情,如果不想赔偿,需要举证,举证的重点有二:第一,公司有明确的制度规定,造谣属于严重违纪,并且该制度走过发文程序,向所有员工公示过;第二,请咨询当地有经验的律师,自己公司的员工指证造谣者就是这名会计,是否有效,如果无效,需要怎么举证说明造谣者就是这名会计。而一旦无法举证,宁愿赔付经济赔偿,也要把这名员工解除合同,当然可以用协商的方式降低赔偿的金额,毕竟对方也是要在职场混的,打过官司的人肯定不好找工作,对她的职场也是个打击。但做好最坏的打算,一定要解除劳动合同,这是最终目的,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