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公司财务跟我说,以后大家的考勤迟到1、2分钟的就不用计迟到。我直接跟她说这样不行,公司制度定下来就应该严格执行,公司每个月有2次免扣迟到的机会,如果你觉得要这么人性化操作,反正我这边只统计考勤次数,你在核算工资时可以人性化扣款。她听了很不高兴,她说她每天不像我可以按时下班,有时候加班比较晚,回家女儿睡着了,都没有交流的时间,所以每天早上就也是她和女儿的沟通交流时间,加上赶地铁就差1、2分钟,如果说可以迟到1、2分钟不扣考勤,那她每个月都是全勤。我说既然这样,我帮你申请每天迟到3分钟内不算你迟到,她又不同意,觉得不想让别人知道她搞特殊。(财务是公司老板的亲戚)
虽然这是小事,但是每次遇到类似的有特殊要求的人和事,都不知道该是按制度来执行还是“从”了他们。按制度执行的话肯定是方便我这边的工作,但是感觉又得罪了人。请各位前辈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