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该是一根芦苇吧 2017-04-18 13:36 回复 赞(0) 3楼
需要的材料:
生育产检报销:
1.《社保卡》复印件1份;
2.《婴儿出生证明》复印件1份
3.门诊收据原件
4.医疗费用明细单原件
5.处方原件(如收费单据中有西药或者中药的需要提供处方)
6.《结婚证》复印件1份
7.《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单》或《北京市再生育确认服务单》复印件1份,
8.外地员工需要提供《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或《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或《北京市再生育确认服务单》 复印件1份
9.《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1份
10.医疗费用手工申报表(一式二份,产检及住院分开填写)(见附件,填表要求详见“生育保险填表要求”)
11.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一式二份)(见附件)
生育(引流产)津贴申请:
1.《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
2.《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单》(原件和复印件);
3.《北京市再生育确认服务单》(原件和复印件);
4.《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原件和复印件);
5.《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原件和复印件);
6.《北京市流动人口再生育确认服务单》(原件和复印件);
7. 《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
8.《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9.《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10.《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2016新版)(一式二份);计划生育证明材料类别及编号处不要填写
11.《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变更表》(旧版)(一式二份);
12.因特殊原因,需要携带的其它相关材料。
按照以下情况提交材料:
2015年12月31日前(含)生产的,按照原操作流程不变;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3月23日生产的,根据员工需求选择新流程或者旧流程办理,只能选择一种方式申领;
2016年3月24日后(含)生产的,按照新流程操作。
1. 本市户口人员,2015年12月31日(含)以前生育的,或在2016年1月1日至3月23日期间生育,且要求申领晚育津贴的:
按原待遇标准享受待遇,享受晚育假的男方可申领30天晚育津贴。各单位仍按原申领生育津贴流程提交资料办理,应携带材料中的1或2、7、8、11、12 ;
2. 本市户口人员,2016年1月1日(含)以后生育的(不申领晚育津贴):申领生育津贴时,应携带材料中的1或2或3、7、8、10、12 ;
3. 外埠户籍的参保职工,2015年12月31日(含)以前生育的,或在2016年1月1日至3月23日期间生育,且要求申领晚育津贴的:
按原待遇标准享受待遇,享受晚育假的男方可申领30天晚育津贴。各单位仍按原申领生育津贴流程提交资料办理,应携带材料中的4或5、7、8、11、12;
4. 外埠户籍的参保职工,2016年1月1日(含)以后生育的(不申领晚育津贴):申领生育津贴时,应携带材料中的4或5或6、7、8、10、12 ;
5. 参保职工因引流产申领生育津贴的:参保单位应携带材料中的7、9、10、12
6. 外籍或港澳台参保职工因分娩申领生育津贴的:参保单位应携带办理材料中的7、8、10、12 。
注意:
所有复印件需使用全新A4纸复印,原尺寸复印,不缩印、扩印,需清晰,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申领表需新表旧表按要求加盖公章
如员工生育产检、住院费用是在异地发生,需提供:
1、 异地医院二级以上的医院证明原件2份。(必须加盖医院公章,原件和复印件)
2、 本人说明
如员工还需要报销商业保险,请自行将所有医疗费用收据、明细单、处方、诊断证明复印一套保留,因社保不再返回原始件
李化 2017-04-18 13:21 回复 赞(0) 2楼
陕西省报销生育保险的方法
报销范围
1、生育医疗费补贴(不包括婴儿费和超出支付标准的床位费)
2、计划生育手术补贴(门诊和住院)
3、产前检查费用
4、国家规定的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以上费用报销的前提是:不超出医保规定的药品和医疗项目目录。
报销标准
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
2、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3、一次性生育补贴
(1)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分娩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住院分娩医疗费用补贴标准:
剖宫产医疗费补贴最高不得超过6000元
阴式产医疗费补贴最高不得超过4000元
(2)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和人工终止妊娠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
(3)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和人工终止妊娠的,生育保险医疗费补贴最高不得超过350元;
(4)参保女职工发生因生育引发的1种并发症的职工,在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同时,再给予医疗费补贴最高不得超过2000元,若同时患有2种以上(含2种)的生育并发症,医疗费补贴最高不得超过3000元。
报销条件
(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二)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
(三)在定点医疗机构分娩、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以及在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施行计划生育手术。
陕西省报销生育保险需要的材料
领取生育保险补贴携带材料
1、单位须提供单位介绍信;
2、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18位社会保障号);
3、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生育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4、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婴儿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医疗费收据原件(包括产前检查的医疗费收据原件);
6、住院病历首页及医嘱单复印件(有生育并发症者,须提供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在非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须在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上加盖医院公章。
陕西省报销生育保险的流程
一、携带生育保险补贴申领材料申领
二、到医疗生育待遇审核部门办理(社保局)
三、符合条件即可办理,凭办理凭证即可到银行领取
缴费基数
西安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300%
缴费比例
企业按照职工缴费基数的0.5%缴纳生育保险费
缴费方式
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缴费时限
生育保险通常规定是缴费满一年,且生育时仍在缴费中,可以享受生育保险的相关待遇。
陕西生育保险的待遇
(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
(2)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3)生育保险待遇生育津贴发放标准,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
生育津贴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2)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 X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① 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② 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③ 晚育假增加15天;
④ 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⑤ 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⑥ 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营养补助
① 正常产、满 7 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5% ;
② 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50% 。
男性职工
生育保险相关座谈会
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配偶享受 10 天假期,以孩子出生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计发。
男配偶假期工资 = 当月单位人平缴费工资÷ 30 (天)× 10 (天)。
注:生育保险津贴办理时间为: 生完小孩五个月内,分别由女职工,男配偶所在单位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医疗费用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1)生育的医疗费用;
(2)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生育保险金
生育保险金=生育津贴+医疗补助金津贴:以用人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1、正常生育的 按3个月(90天)计发 2、晚育的按3.5个月(105天)计发 3、生育并已领取《独子证》的按4.17个月(125天)计发 4、晚育并已领取《独子证》的按4.67个月(140天)计发 医疗补助金:以特区上年度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1、正常生育的 按2个月计发 2、剖腹产或多胞胎的按4个月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