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巅之景 2017-04-20 08:25 回复 赞(0) 4楼
不复制《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内容了。给你看下我们仲裁院给企业培训的关于试用期内容。你这种属于单独约定试用合同。违法是肯定的。
【存在的风险点】
1、单独试用合同风险:约定试用期的前提必须先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明确劳动合同期限。先试用后签合同或单独签订试用合同不符合现行法律规定。
2、赔偿金风险:违法约定试用期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人财两空风险: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提供出资技术培训的,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培训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