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设计的离职流程分为三步:
一、员工领取离职申请表、工作内容交接表、以及工作内容现场确认表。 每个表上都有明确的工作监交人、工作接收人、直接上级签字地方,也都有提醒遗漏工作内容,甚至为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签字人是需要承担责任。
二、待交接完以上的工作内容后,领取:离职会签单、离职结算清单、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待填写完毕这些工作内容之后,才会开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我们公司有两位老员工离职,老总在审核他们的离职资料时,对其中一位提出了异议,认为交接的工作内容未交接明白,有一项工作任务就未填写在上面,事后证明,是在员工离职前,就已交接工作给其他员工,虽然HR是过程管理者,而不了解他们具体交接的工作内容,但是,交接未完全,就得承担责任,请问大家,就这件事情,以后我们应该怎么去核实他们的工作内容是否交接完毕了?怎么样更好地来使流程上签字的人各司其职,而不只是签字,走形式化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