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中那颗石头 2017-08-18 14:37 回复 赞(0) 2楼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合同到期但是未续订。当然,如果你们早有约定说合同到期自动续期的话,就没有这个情况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再乘以2倍。用工管理是人资工作重点,怎么会犯这种错误,对分管经理、人资专员进行惩罚甚至解除劳动关系,以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