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霓裳95165 2017-09-29 14:47 回复 赞(0) 6楼
合同签订当初是多少?降薪也是需要双方签字确认的。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一条 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没有经过职工大会或是全体讨论是不合法的。也可以根据 劳动法第五十二条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另外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实施)第三十八条、四十六条、四十七条、八十五条、八十七条的规定要求公司给予相应的补偿金和赔偿金.
对于用人单位当方面的降薪的情况,如果劳动者在60天以内未对用人单位降薪这一事项提出任何异议(就是你所说的默认)才是视为同意.所以,你应该在用人单位单方面降薪两个月以内以未足额支付薪金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劳动仲裁委员会是支持的.这条具体可以咨询专业律师。